我在30歲事業即將起飛之際,不小心懷孕了...
而為了這個新生的生命,選擇了離開台北,辭職回到夫家雲林,照顧這個新生命
本來以為是短暫的2年時光,但沒想到接連懷孕,生了三個小孩,至今還是全職媽媽
許多同事/朋友,都說我是個「偉大」的媽媽,因為照顧嬰幼兒是個很累很繁重的工作,因為我得經常在小孩旁邊待命,24小時 on call ,同時必須處理家務,有時因應家裡的需要,幫忙店裡的事情,和完成3菜1湯的煮飯任務。這樣的工作一做就做了6~7年,一年365天不曾停歇過。
我和公婆同住,對育兒的好處是不怕沒飯吃, 家務可以互相幫忙,有要事的話,有人可以看顧下小孩。雖然有時會有生活習慣/教養衝突/價值觀相異的摩擦。還好我也算是個神經粗看得開的人,秉持感恩/尊重長輩的原則去應對,日子還算過得去。在這6~7年間,婆婆也陸續幫忙子女帶了1~2個小孩,和一些親朋好友的小孩,看這些小孩和我自己的小孩的成長過程,我不禁反思親職和照顧之間的關係。
親職等於照顧嗎?
要全職照顧,女性就得放棄自己的工作和事業,為何我說是女性,因為大多數都是媽媽全職照顧,而且在台灣多數的長輩心中(也可以說是社會期待),也是要媽媽照顧。社會一方面鼓勵女性自主,擁有自己的人生,一方面卻要女性擔任育兒的主要腳色,中斷自己的職業生涯,這真的很矛盾。而現在有些女性不願中斷或是經濟壓力下,所以不得不用托育的,也無可厚非。
照顧的工作完全委託給別人,真的好嗎?
嬰幼兒是個生物,他會對最常互動,最熟悉的人產生親密感,會依賴照顧者,天生會解讀照顧者的情緒去做反應,這是種生存的本能。嬰幼兒是個感性的個體,很難用理性溝通,初生有如張白紙探索世界,不高興就大哭,開心就笑。遇到厭惡的事情就拒絕,遇到好奇的事物,就是想要碰觸。如果長時間長期讓阿公阿嬤或外人來當主要照顧者,晚上半夢半醒時, 在鬧情緒時, 比較能夠安撫的多半是實際的主要照顧者。
有親戚的小孩從出生~3歲請幫佣在帶,平日白天在家,直到晚上睡覺是由外傭照顧,結果當外傭回家鄉時,小孩連續好幾個夜晚睡覺哭鬧不停。需要一段時間的過渡期才調整回來。
依我觀察的經驗,較好的解決方式是每天固定時間的相處和假日全職的照顧,父母在下班後的全心照顧,有品質的互動,可以加深彼此間的信任與感情。而且固定的時間會讓小孩有安全感和歸屬的認知。
照顧小孩也不完全等於教養小孩
別人永遠無法替代父母教養的腳色。對保母來說,這是她的工作,最基本的是小孩有顧好,不要受傷就好。對爺奶來說,寶貝孫子女偶爾調皮而已,有些小錯沒什麼嚴重就算了。像我這樣既不是主要照顧者,也不是父母的同住大人,小朋友的情感連結不強,當然也不會聽我的話,很難去教導管教他人的小孩。
最終自己的小孩還是需要父母教,有個能獨立自主,對自己負責任的小孩,不啃老,對自己往後的老年人生好
(好長遠的未雨綢繆.....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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